商户入驻协议
生效日期: 2026-07-27
本协议规定 LUWEI 露薇(以下简称"LUWEI",通信销售中介经营者编号 第2026-서울은평-0545号)运营的韩国身心护理中介平台(luwei.kr,以下简称"平台")与在平台登记门店的经营者(以下简称"商户")之间的权利和义务。商户在自助入驻表单中同意本协议即与 LUWEI 缔结入驻合同。
第1条 (定义)
① "LUWEI"为通信销售中介经营者(韩国电子商务登记号 第2026-서울은평-0545号),运营四语言(韩、英、中、日)平台,向境外和国内用户介绍并中介商户的门店与服务。 ② "商户"指在韩国境内已完成商业登记的法人或个体经营者,同意本协议并完成自助入驻流程者。 ③ "客户"指在 LUWEI 平台预约并支付商户门店服务的用户。
第2条 (入驻与资格)
① 商户须在韩国境内完成商业登记和通信销售业申报,并提供韩国身心护理(水疗、桑拿、温泉、韩式汗蒸、头皮护理、美容护理等)服务。 ② 商户保证自助入驻表单中输入的信息(商号、商业登记号、结算账户、联系方式)真实准确。 ③ LUWEI 可审核商户资格与门店信息,如不合规,可拒绝入驻或在入驻后暂停门店。
第3条 (入驻费)
① 商户入驻时一次性支付入驻费 ₩300,000(不含增值税)。入驻费用于门店页面登记、四语言展示、自动结算系统接入。 ② 早期合作伙伴期间(至 2026年12月31日 23:59 韩国时间)入驻的商户,入驻费免除(₩0)。 ③ 自 2027年1月1日 00:00 韩国时间起,正常入驻费 ₩300,000 自动适用。 ④ 入驻费退款依据另行公布的《退款政策》(luwei.kr/legal/refund)。
第4条 (抽成与结算)
① LUWEI 以客户通过平台支付的服务金额的 12% 作为中介抽成,其余 88% 结算给商户。 ② (抽成确定时点) LUWEI 的中介服务,视为在客户实际完成所预约服务的时点提供完毕,抽成于该时点确定。仅有预约或支付并不使抽成确定;抽成于实际使用完成时点,或依第7条确认为未到场的时点确定。 ③ (结算周期) 结算以服务使用日为准,将每月1日至月末归为一个周期,于次月13日(韩国时间)汇入商户登记的结算账户。将入账日定为13日,是因为境外发行卡的款项由支付代理机构(NicePay)于次月8日汇入 LUWEI,LUWEI 在收到该笔资金后再向商户结算。 ④ 商户未登记结算账户的情况下,结算保留待处理状态,登记后并入下一结算周期合算入账。 ⑤ 已退款或已取消的预约因服务未完成,不产生抽成,亦不计入结算。部分退款的预约,按退款后实际归属门店的金额计算抽成。 ⑥ 未到场(客户未出现)的预约,视为商户已完成服务提供准备,按使用完成处理,不予退款,扣除 12% 抽成后结算 88%。 ⑦ (税务发票) LUWEI 就各结算周期的抽成,于次月10日前向商户开具以商户为受票方的电子税务发票。商户可凭该发票就抽成所含增值税进行进项税额抵扣。
第5条 (商户义务)
① 商户应保持平台登记的门店信息(营业时间、服务菜单、价格、照片)的准确性。 ② 客户支付完成后 15 分钟内,商户须在商户面板完成[确认]或[拒绝]处理。无应答时 LUWEI 系统自动拒绝并向客户全额退款 100%。由此产生的销售损失由商户承担。 ③ 商户对门店所提供服务的质量与客户安全负责。门店内安全事故、服务纠纷由商户单独承担,LUWEI 免责。 ④ 商户不得对客户进行国籍、种族、宗教歧视。如有运营上不便接待的国家,可在面板设置中指定"应对保留"国家。 ⑤ 通知渠道说明:目前 LUWEI 通过电子邮件向商户发送新预订通知。KakaoTalk 알림톡 接入计划于未来实施,在此之前电子邮件为主要通知渠道。商户负责保持登记邮箱可正常收信,并定期登录商户面板查看。
第6条 (LUWEI 义务)
① LUWEI 以四语言(韩、英、中、日)展示商户门店页面,通过 NicePay 处理客户的卡片支付,并运营自动结算系统。 ② LUWEI 每月 13 日(韩国时间)向商户登记账户汇出 88% 结算款。 ③ LUWEI 依另行公布的《隐私政策》(luwei.kr/legal/privacy)处理客户的支付信息和个人信息。 ④ 系统故障或更新时,LUWEI 应向商户事前或事后告知。
第7条 (预约退款与取消)
① 客户的自助取消退款依以下分级(以预约开始时间为准): · 开始 24 小时以上前取消:100% 退款 · 开始 2~24 小时前取消:50% 退款 · 开始 2 小时内或开始后取消:无退款 · 未到场:无退款(归门店结算) ② 商户因与其他渠道预约冲突而[拒绝]处理时,客户全额自动退款 100%,商户无处罚。 ③ 因商户原因导致的自动拒绝(15 分钟无应答)时,客户全额自动退款 100%,销售损失由商户承担。
第8条 (处罚与门店暂停)
① 商户累计 3 次以上发生以下行为时,LUWEI 可暂停门店: · 无正当事由拒绝处理 · 客户未应对(客户已到场,门店未应对) · 退款政策违反 ② 暂停期间不可接受新预约,解除暂停需与 LUWEI 协议。 ③ 商户严重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法律时,LUWEI 可在事前通知后解除合同。
第9条 (LUWEI 免责)
① LUWEI 作为通信销售中介经营者,在商户与客户之间起中介作用,不对商户提供服务的质量、门店安全、施术结果负责。 ② 门店内发生安全事故、客户受伤、施术纠纷时,商户单独承担责任,不得向 LUWEI 主张损害赔偿。 ③ 建议商户自行办理营业赔偿责任保险等门店运营所需的保险。
第10条 (合同解除)
① 商户可随时通过商户面板申请门店登记解除。解除时点起不再接受新预约,既有确认预约正常履行后结算。 ② LUWEI 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可在事前通知后解除合同: · 商户的商业登记或通信销售业申报取消 · 严重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法律 · 累计处罚 6 次以上 ③ 合同解除后未结算款并入最后结算周期入账。
第11条 (协议变更)
① LUWEI 可变更本协议,变更 7 日前通过登记邮箱或商户面板事前告知。 ② 商户不同意变更时,可在变更生效日前申请合同解除。变更生效日后继续运营门店即视为同意变更。
第12条 (争议解决与管辖法院)
① 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依《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》及大韩民国相关法律解决。 ② 争议进入诉讼时,管辖法院为大韩民国首尔地方法院。 ③ 本协议外需另行协商的事项,请发送邮件至 business@luwei.kr。
